各学院,许昌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6+”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功能,深化资助育人实效,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河南农业大学首届“国家奖学金标兵”(以下简称“国奖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评选名额
河南农业大学首届“国家奖学金标兵”1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没有不及格现象。
3.科研能力显著,在学术论文、科技奖励、学科竞赛、参研项目、国家专利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4.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在道德风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从获得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中推荐候选人1名,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见附件2),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龙子湖校区礼堂2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glzx@henau.edu.cn。
2.初审展示。学校成立申报资格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个人事迹、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依托网络平台对通过审核者进行事迹展示,接受广大师生评价评议。
3.集中评审。学校组织由专家评委、学生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于11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评审会上要求每名候选人制作PPT,进行5分钟内的自我展示。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投票,结合个人事迹材料和网络评议结果,评出10名河南农业大学首届“国奖标兵”候选人。评审结果在党委学工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学校主管领导研究通过,确定最终名单。
4.表彰推介。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10名“国奖标兵”进行表彰,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成立“国奖标兵”宣讲团,深入学院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奖标兵”的推荐工作,充分认识“国奖标兵”在广大学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组织本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积极参与评选,并做好“国奖标兵”先进事迹的后期宣传工作,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实效,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肩负时代责任,担当历史使命,以奋斗姿态激扬青春,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不断谱写新的篇章。
附件:
1.河南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标兵”推荐表
2.国家奖学金标兵事迹材料格式模板及撰写要求
学生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