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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入伍

关于报送我校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作者:admin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13】236 号)、《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 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98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生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及退役复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之前学期学费减免的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反馈。

3、为了便于实际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仍采用“分类申请、汇总报送、一次下拨经费”的方式完成审核上报备案及经费下拨工作,即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校生补偿代偿、复学生学费资助分别进行申请审核,然后将三类情况的数据集中汇总报送。

4、补偿对象需交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或《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院审核后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入伍学生填写)或者《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退役复学生填写)或者《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直招士官学生填写)原件两份(申请表中须加盖河南农业大学财务处公章、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和学生批准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公章)。为了方便学费补偿代偿工作的进行,应征入伍通知书尚未下发的,须到当地政府征兵办公室开取征兵入伍证明.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1、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的申请材料,由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13】236号)相关规定审核办理。

2、各学院务必于10月10日前(含当日)纸质备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报送的备案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河南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服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见附件1、2)

(2)《河南省2018年高校(往届)毕业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

(3)《河南省2018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见附件4)

(4)《河南省2018年高校服兵役退役复学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见附件5)

(5)《河南省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见附件6)

(6)《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入伍学生填写)或者《退伍复员士兵复学助学申请表》(退役复学生填写)或者《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直招士官学生填写)【申请表格从大学生征兵入伍系统直接打印】

三、注意事项

1、自2016年度起,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申请备案材料同时报送。

2、为了便于资金的划拨和结算,有贷款代偿利息产生的一律按百位金额进行上报。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2:河南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服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

附件3:河南省2018年高校(往届)毕业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

附件4:河南省2018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

附件5 :河南省2018年高校服兵役退役复学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

附件6:河南省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情况明细表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兵役登记及征兵入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兵役登记及征兵入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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