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程教学大纲》,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我校的2016-2017学年军事课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目标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军事课程以国防教育为主线,以军事理论教学为重点,通过军事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课程内容
军事理论课教育,教学内容如下:
1、中国国防(中国国防概述、国防法视、国防建设、我国武装力量)。
2、军事思想(军事思想概述、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论国防与军队建设和胡锦涛、习近平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
3、国际战略环境(战略环境概述、国防战略格局、我国周边安全环境)。
4、军事高科技(军事高科技概述、高科技在军事上的应用)。
5、复习考试。
三、教学时间和实施办法:
各学院设立军事理论课教研点,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点长,学院思政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各学院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授课工作,并上报上课时间、地点、内容及授课人员。具体上课时间不做统一规定,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出题,统一考试。军事理论教学(2个学分)考核合格者,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不合格者第二年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