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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 作者: 点击:[]

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许昌校区:

为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榜样,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有为、拼搏向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1.我校全日制本科班集体及个人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

2.凡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凡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参与转入学院评选。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分为校、院两级。院级三好学生占学生人数的6%,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人数的8%,院级优秀团员占团员人数的6%。校级三好学生在院级三好学生中产生,占院级三好学生的1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占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15%;校级优秀团员在院级优秀团员中产生,占院级优秀团员的15%。

二、名额分配

1.校学生会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农大铁军推荐校级三好学生3名、校级优秀团员3名,桃李园学生自律委员会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校级社团推荐校级优秀团员若干名。

2.各单位校级先进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

先进

班集体

红旗

团支部

三好学生

优秀

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

许昌校区

7

7

27

12

17

农学院

4

4

15

7

12

林学院

3

3

11

5

9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4

4

15

7

11

动物医学院

3

3

12

5

9

动物科技学院

3

3

10

4

7

机电工程学院

5

5

18

8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4

16

7

13

烟草学院

2

2

10

5

8

植物保护学院

3

3

11

5

9

园艺学院

3

3

11

5

11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4

4

16

7

14

生命科学学院

4

4

13

6

1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3

3

11

5

8

资源与环境学院

3

3

12

5

10

文法学院

3

3

10

4

8

理学院

2

2

8

4

7

外国语学院

2

2

8

4

7

体育学院

2

2

8

3

5

国际教育学院

4

4

16

7

14

总计

68

68

258

115

203

注:以上为暂定名额,学生工作考核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学院,校级先进个人按学院学生人数增加3‰。

三、评选条件

1.参评的基本条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校政学 (2017)16号,见附件1)。

2.凡在2023-2024学年受到校级处分,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出现不良诚信记录的,取消其本学年评先评优资格。

四、评选办法

1.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对照条件进行总结,向学院提出请,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民主推荐后确定名单。

2.先进个人的评选,先由学生进行个人总结,由班委、团支部对照条件确定候选人,召开全班学生(团员)大会进行评选,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

五、申请方式

(一)先进集体

1.由班级班长或支书使用本人账号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

2.进入主界面后单击“评奖评优”选项;

3.在评奖项目申请列表中,选中对应项目,点击进行申请;

4.上传电子版附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奖项申请;

5.学生需在4月14日前提交申请;

6.学生可在“已申请项目”一栏查询审核状态。

(二)先进个人

1.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

2.进入主界面后单击“评奖评优”选项;

3.在评奖项目申请列表中,选中对应项目,点击进行申请;

4.学生上传电子版附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申请按钮,完成奖项申请;

5.学生需在4月14日前提交申请;

6.学生可在“已申请项目”一栏查询审核状态。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各学院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结束后组织填写《河南农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河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信息填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4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上述材料报学生处(纸质版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发至xueshengchu@henau.edu.cn邮箱),并报送学院评选报告。

2.各学院要及时通知本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奖项申请,并在规定时间段完成院级审核。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办法》(校政学〔2017〕16号)

2.河南农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信息

填报汇总表

     3.河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信息填报汇总表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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