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驻教纪监发〔2021〕6)号精神,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现将高考期间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纪律和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各学院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告知学生对违规报考、预谋参与作弊、试图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勤纪律
6月7日、8日高考考试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各学院要坚持正常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学生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确认离校学生去向。对考试时间内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要及时弄清原因,一旦出现去向可疑、无法联系且原因不明的,要及时联系其家人或向公安部门报告,尽快查清情况,确保每个学生安全。
三、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高考期间学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学生不想、不敢、不能参与作弊。各学院党委书记为本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院团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为所分管班级的直接责任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学院于6月5日至9日每日17:00前将本院学生涉及高考违纪的相关问题及时报学工部,电话:5655209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