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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单项奖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1-15 作者:admin 点击:[]

河南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单项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我校本专科生单项奖的评比与发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项金的种类

单项金包括校内各类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

第三条 单项金的设置

单项奖用于奖励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设社会工作单项奖、文艺活动单项奖、体育运动单项奖、社会实践单项奖、创新创业单项奖等。

第四条 单项奖申报范围

1.社会工作单项奖:用于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的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经学校认定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2.文艺活动单项奖:用于奖励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单位组织的演讲、辩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化、艺术类素质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学生。

3.体育运动单项奖: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比赛中成绩优异或在各项比赛中破校级以上纪录的学生。

4.社会实践单项奖:用于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团体;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评选中获得奖励的学生(须有获奖证明和指导老师评定证明);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以及其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5.创新创业单项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比赛,获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者,取得科研成果并经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机构认可者,或获得专利的学生。

6.其他类型单项奖:用于奖励以上未涵盖的其它单项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或团队。

第五条 单项奖评定的条件

1、计划内统招普通本专科生均可参加相应类别单项奖的评定。

2、因违纪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参加本年度单项奖的评定资格。

3、各学院可根据其工作需要制定学院单项奖的实施细则。

第六条 单项奖的评定程序

1、单项奖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

2、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评定条件公开、综合测评程序公开、评定结果公开。

3、所有单项奖结果应于评定后公示三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评议,无异议后生效执行。

4、单项奖的发放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从学生单项奖科目中支出,单项奖均由财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名单,通过银行卡统一发放。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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