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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7-28 作者: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1、辅导员队伍是我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我校辅导员队伍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等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特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极为重要。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队伍,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辅导员的岗位职责与要求

4、对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中各种突发性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努力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热爱专业、刻苦学习、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学生教学实习和毕业生实习等工作。

(5)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评优评先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和统计工作,做好奖、贷、勤、助、补等工作,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

(6)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协助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相关手续的办理。

(7)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培养和使用学生干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认真抓好学生党组织建设,积极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8)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科技、文体及其他活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指导班集体建设,参与宿舍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

(9)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工作,关心、关怀、关爱特殊学生群体。

(10)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工作的研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学生的身心特点,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工作特点,每年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工作论文(报告)。

三、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

6、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按师生比为1:200的比例配备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辅导员选聘以招聘为主,以从优秀青年教师、研究生推免生推荐为辅。

7、新聘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适应多种形式的学生活动和繁忙的学生工作。

8、辅导员的选聘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组织部、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上级人事部门进人程序进行。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2年左右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四、辅导员的培训与培养

9、对辅导员培训实行校、院结合,以校为主。辅导员培训纳入学校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业教师同等待遇。学校有计划地对辅导员进行在岗培训,学校和学院为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和国内外学习考察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力争辅导员四年轮训一遍。

10、支持和鼓励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相关专业的第二学位、硕士、博士学位,并享受专业教师有关的政策待遇。辅导员工作满3年后,学校有计划安排进行脱产、半脱产或者在职培训提高,使学校现有的辅导员逐步达到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11、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个人志向实行有计划地分流,继续做辅导员或从事教学、科研及其他管理工作,对条件优秀的中青年骨干,重点培养和使用。

12、学校成立由有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德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具体负责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按照我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可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评聘教师职称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称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13、专职辅导员作为学校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在晋升党政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按党政干部选拔使用条例规定,可破格提拔。

14、专职辅导员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五、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

15、学校党委统一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对全校辅导员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学院党总支对本单位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16、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是代表学校管理学生辅导员的主要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的管理、考评、奖惩等工作;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具体做好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定编、定岗、分配、职数确定和职务晋升等工作。

17、对辅导员实行学年考评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统一进行;学年考评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各学院和学生共同参与,每学年对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一次全面考评。

18、学年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学年考评不是优秀者,年度考核不能是优秀。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者,将被解聘。

19、学校设立“辅导员培训与奖励基金”,每年10万元,用于学校安排的辅导员培训和对优秀辅导员的奖励,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辅导员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十佳辅导员”活动,对获奖的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0、辅导员的考评按照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制定的辅导员考评办法实行。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考评和近期重点学生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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